踏落水風險
主要致險情景:1.消防和應急通道堵塞,標志標識不清;
2.消防器材配備不足或未定期檢驗;3.未按要求配備安檢設 備設施或設備設施存在故障;4.登船通道狹窄,登船時擁擠 踩踏;5. 大風、雨雪、冰凍等惡劣天氣上下船作業(yè);6.碼頭 建筑結構老舊,存在消防、結構安全隱患。
防控要點: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、《交通運輸 部關于修改<港口經營管理規(guī)定> 的決定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 交通運輸部令 2020 年第 21 號)等法律法規(guī)和相關技術標準 規(guī)范要求做好重大風險防控工作。1.按要求設置消防和應急 通道,應保持暢通不被占用,標志標識清晰;2.按要求配備 足夠的消防器材并定期進行檢驗;3.嚴格按要求配置安檢設 備設施,做好定期維護,切實做好乘客隨身行李和客滾運輸 車輛的安全檢查;4.合理布設登船通道,大客流量下可采取
限流措施;5.根據天氣情況做好船舶靠泊計劃和人員、車輛 上下船安全措施;6.加快老舊建筑結構、消防設備設施的升 級改造。
風險 18:港口企業(yè)涉爆粉塵裝卸儲存作業(yè)爆炸風險
主要致險情景:1.封閉空間從事糧食、煤炭、金屬粉末 等可能產生爆炸性粉塵的貨物裝卸、儲存作業(yè);2.作業(yè)現場 未按要求配置防爆電器及防靜電設備設施,或設備設施損壞 無法使用;3.進行裝卸作業(yè)時,違規(guī)進行動火作業(yè)、電焊作 業(yè);4.違反安全操作規(guī)程。
防控要點: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、《中華 人民共和國港口法》、《交通運輸部關于修改<港口經營管理 規(guī)定> 的決定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 2020 年第 21 號)等法律法規(guī)和相關技術標準規(guī)范要求做好重大風險防控 工作。1.定期對防爆電器進行檢測;2.采取防靜電措施,如 作業(yè)人員穿防靜電服,電器設備接地等;3.采取防止火花產 生措施,如防止金屬撞擊,定期對裝卸設備進行維護;4.進 行裝卸作業(yè)時,嚴禁明火作業(yè);5.嚴格按照操作規(guī)程進行作 業(yè);6.加強作業(yè)人員教育培訓;7. 強化應急物資儲備、應急 設備設施配備、應急處置演練。
[交通運輸] 《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(guī)定》2023年第12號修訂
2025-05-25
[交通運輸] 《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(guī)定》2023年第13號
2025-05-25
[交通運輸] 《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(guī)范》交運規(guī)〔2024〕7號
2025-05-25
[交通運輸] 《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(guī)定》2022年第32號
2025-05-25
[交通運輸]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2017年修訂
2025-05-25
2025-05-25
[交通運輸] 《道路客運接駁運輸管理辦法》交運規(guī)〔2023〕2號
2025-05-20